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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6日電)台東縣議會今天一讀通過「台東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」修正案,縮短畜牧場和社區的距離。 去年有養雞業者要在台東市新園部落附近設置養雞場,引起當地居民強烈反對,發起多次陳情抗議。為了解決紛爭,台東縣政府訂定「台東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」;不過,業者認為太嚴苛,向議會陳情。 台東縣政府今天在縣議會臨時會提出「台東縣新設置畜牧場管理自治條例」修正草案,擬修正「不溯及既往」及「放寬與社區間距離規定」。 議員林參天反對修正案,他認為應先與地方溝通、取得共識才提案修正。但多數議員仍認為,是民間業者陳情、確有修改需要,因此通過一讀。 縣議員林琮翰、江堅壽表示,有業者已申請建照、完成養雞場房舍,卻因為自治條例公布實施而無法營運,向議會陳情,因此希望修正為「在自治條例公布生效前已取得建照或前5年農情調查有案的畜牧場」不在此限。 另外,原條例規定,新設畜牧場應距社區、部落、學校至少1000公尺遠,修正為300公尺。農業處長許瑞貴表示,農委會認為距離1000公尺規定太嚴苛、會嚴重影響畜牧產業,因此這次也提案修正為300公尺,但距離可以再調整。1050906

台東設養雞場 擬縮短和社區距離

徵信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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