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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09110033

(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2日電)「台大宅王」張彥文民國103年間當街砍殺前女友47刀致死。刑事部分,一審已被判無期;民事部分,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辯論終結,張的父母願意賠償死者家屬1261萬元,已達成和解。 張彥文性侵砍殺前女友47刀致死。刑事部分,一審遭判處無期徒刑;民事部分,台北地方法院6月2日開庭時,張彥文的父母帶著新台幣200萬元表示願意和解,但雙方未達共識,張母痛哭離去。 北院下午第4度開庭後辯論終結,張的父母表達願賠償死者父母請求的1261萬元,律師也先帶著450萬元支票出庭,代表願兌現承諾,並在法官的見證下,由雙方委任律師簽下和解筆錄。 張彥文向前女友林姓女子要求復合不成,在民國103年9月當街砍殺林女47刀致死。台北地院認定他認罪且有教化可能,依殺人等罪判處他無期徒刑,全案上訴二審。1050822

台大宅王砍殺女友案 雙方1261萬和解

徵信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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